问题 | 冒充军警招摇撞骗罪与普通诈骗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冒充军警招摇撞骗罪与普通诈骗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军警部门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警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军警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行为人实施招摇撞骗行为时,如果冒充的是普通人的身份的,且只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的,并且诈骗的财产的数额较大的,就只构成诈骗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对于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招摇撞骗罪的特征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声誉的,就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进行定罪量刑,但是如果是侵犯的军队的声誉的,就应当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进行处罚,但是两罪的立案、定罪、量刑的标准都是一致的,人民法院判处的刑期最高不过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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