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土地抵押权登记程序以及材料有哪些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 4、金融机构出具同意注销证明或函 5、抵押权人、抵押人、借款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6、抵押权人、抵押人、借款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或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流程:收件->经办->初审->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填登记卡、图形入库、缮证->缴费->颁证->归档(资料归档) 二、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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