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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少年网吧内遭6人围殴4小时后身亡,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释义
    【事件经过】
    近日,有网友爆料,在山西运城市绛县,一名名叫张某凡的少年在网吧被同学殴打长达4小时,不仅拳打脚踢,而且用木棍抽打,最后张某凡被活活打死。今日上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山西运城华信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涉嫌打人的6名嫌疑人已经全部被控制,目前警方正在审讯中。
    近日,在新浪微博上,有网友张*云自称是长春理工大学的学生,她的弟弟张某凡在山西运城市绛县一网吧内被同学打死。在微博里,张*云这样写道“弟张某凡,山西运城绛县下村人,就读于华晋学校。因几位同学长期殴打我弟,要钱要物,我弟为满足他们的欲望,被迫弃学到网络快车网吧打工。2016年4月22日晚上,几位同学又纠集到一起,到这个网吧上网酗酒,在酗酒期间,强迫我弟买饮料,因为我弟无钱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惹恼了他们,他们对我弟在网吧二楼,一楼,吧台,门口拳打脚踢,后又拖拽到小花园用棍棒多次多地连续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殴打,我弟跪地求饶,他们无动于衷。在此期间,无人报警,无人制止,致使我弟惨死在网吧二楼。我妈在医院报警后,公安局迅速出警,控制嫌疑人,展开调查取证。感谢绛县公安局及开发区公安分局全力及时破案,强烈要求严惩凶手。”在微博里,张*云附上了几张照片,图像显示一名青年男子被打的口鼻青紫出血,正在被抢救。
    今日上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山西运城华信公安分局了解到,4月23日凌晨警方已经立案,并迅速控制了6名嫌疑人。办案民警告诉北青报记者,参与打人不得不仅有张某凡的同学,而且有社会青年。至于为何张某凡在网吧虐打4小时致死而无人阻拦、报警,警方称正在对嫌疑人进行审讯,有结果将尽快公布。
    【法律解读】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其至人死亡,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但其发生打架时还未满十八周岁,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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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3: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