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是按税前还是税后赔偿? |
释义 |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当我们因为某些人某些原因导致了我们身体或者财务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都可以要求对方对我们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对方不愿意负相应责任,我们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赔偿,那么误工费是按税前还是税后赔偿呢,下面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误工费是按税前还是税后赔偿?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误工费是按税前还是税后赔偿的及误工费的计算公式相关内容,当我们因为他人而受到损伤不能正常工作时,我们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误工费的,但是也不是我们要求对方赔偿多少误工费对方就得赔偿,我们也是需要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我们的收入是多少对方才会根据情况按什么要求赔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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