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当今时代,尽管大家对于自身安全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工作的时候,总是避免不了发生工伤的问题。大家在身边或者新闻上肯定都听到过因为工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其实,受伤以后,应该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两者是不一样的。对于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的问题,小编将为大家做出介绍。 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两者区别在于: 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4、标准依据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除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非工伤用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5、使用目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6、等级划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大家可以看出,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申请时间、依据标准、目的和等级划分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大家要清楚的是,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都需要在受工伤以后及时申请鉴定,这都是为自己以后的维权做基础的。是很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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