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盗窃行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不起诉盗窃行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不起诉盗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盗窃罪提起公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对犯罪嫌疑人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盗窃的数额在1000到3000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盗窃罪起诉后能撤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盗窃罪起诉后一般不能撤诉。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随便看 |
- 什么叫小产权房,如何识别小产权房
- 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注明哪些内容
- 深圳现最牛钉子户,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 张某擅自转租房屋,房屋转租承租人与房东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 房屋个人产权是什么意思,产权到期怎么办
- 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年限到期房子属于谁
- 70年产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到底归谁
- 北京如何认定二套房,对于二套房法律是怎规定的
- 用亡夫工龄优惠买房再婚妻子去世引纠纷,房产归谁所有
- 租房合同出现纠纷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 处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 找中介租房时要注意什么,该如何防范房屋租赁纠纷
- 房屋租赁纠纷该如何处理,找中介租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房屋租赁的常见纠纷有哪些类型,租房如何避免租赁纠纷
- 单身女性租房子要注意什么,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 商品房初始登记怎么办理呢,个人私房初始登记怎么做
- 2020房屋共有权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房产共有人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哪些权利义务呢
- 房屋共有人是什么意思,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 房屋共有人的权益被侵犯应该怎么维权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 认定家庭唯一住房有哪些流程手续
- 2020广东省房产政策鼓解读:鼓励各地取消过时限购措施
- 回迁房买卖合法吗,回迁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 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管理之诉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划分
-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
-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
-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试行组织条例
-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及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的决议
-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调整地方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试行组织条例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其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
-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
-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
-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
-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
-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
-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组织条例
- 中央党
- 中央内务人民委员部关于禁止粮食出口与糜费的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