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政治假定H·凯尔逊使用的一个术语,泛指一定社会里流行的政治、伦理观念。凯尔逊从法律实证主义立场出发,认为法律的一般结构是一种先验的逻辑形式,建立于任何实际的法律原则。法学研究的重心就在于法律的先验逻辑形式,而不是醋心理上、或经济上解释它的条件,或从道德上、政治上对它的目的进行评价。也无须顾及所谓正义的法律理想。法律的理想属于一种“伦理—政治假定”,它必须排除在真正法学研究的领域之外。后世的现象学法学继承了凯尔逊的这种法学研究方法,并接合现象学中现象还原的方法,应用于现象学法学的研究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