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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释义

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1937年“七·七”事变后,平津沦陷,日本侵略者将其组建的平津两地“地方治安维持会”与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合并后,于1937年12月14日在北平成立的傀儡政权。汉奸王克敏任主席。伪临时政府的军政、教育、交通等大权悉由日人掌握。伪临时政府下辖河北、山西、山东、河南4省及北平、天津两市。其机构,则设议政、行政、司法3个委员会,分掌立法、行政、司法之权。议政委员会设委员长1人,常务委员5人,委员若干人;习法委员会亦设委员长1人,下设委员若干,并设有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及行政法院等;行政委员会,由王克敏任委员长,下设内政部(1938年10月改革前为行政部)、治安部、司法部、教育部、赈济部等,其重要附属机关则有建设总署,中国联合准备银行,中央电报局、邮政总局、蒙藏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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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