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死亡父母抚恤金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热门推荐:供养亲属抚恤金? 人身损害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在工作中劳动者都有可能遇到自己受到工伤的情况,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导致劳动者的死亡。此时,就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的家属进行一定的赔偿,而这其中就有对其父母的抚恤金赔偿。下面大家就跟法律咨询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工伤死亡父母抚恤金是如何规定的吧。 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在对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进行抚恤金赔偿的时候,一般是要参考其父母的实际年龄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每人每月30%,如果是孤寡老人的话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若是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法律咨询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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