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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责任责任人员究竟有谁
释义
    一、医疗事故责任责任人员究竟有谁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中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医务人员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几个方面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以下情形: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3.次要责任。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三、医疗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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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