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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工怎样争取工资福利待遇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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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与固定员工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现在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临时工与正式工是实行同工同酬的制度,那么除此之外,正式工享有的其他福利政策临时工是否能够享有呢,临时工怎样争取工资福利待遇呢?法律咨询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一、临时工的概念
    “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大量存在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
    很多不在编制的员工或者临时工看着编制内员工享受的福利十分羡慕,心想自己什么时候可以熬出头也享有各项福利。事实上,在编员工与临时工之间的福利应该不同吗?下面就跟大家讲讲这个问题?
    二、临时工如何争取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规定:《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因此,单位领导所谓“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说法已没有法律依据。
    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国家制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因为工资福利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所以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
    综上所述,关于临时工怎样争取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如果遇到不公平待遇问题,大家根据相关条例可以到劳动保障局反应,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临时工在过去往往是充当替罪羊的身份,遇到什么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往往让临时工来担责,又不能的到自己应有的报酬,这样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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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