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怎么写,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在申请仲裁的时候,有一个必须要做的前提就是要认定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劳动者就需要写一份认定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但是这类申请书是属于专业的司法文书,有其固定的格式,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下面来为大家介绍。 一、认定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A,男,汉族,身份证号:430XXXXX,住湖南省XXXXXXXXXX,代理人联系电话:159 0202 0912。 被申请人:B,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XXXXX,联系电话:020-8417XXXX,020-8417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仲裁请求: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1年4月25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是XXXX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授权下的“XXXX”桶装水特约经销商,申请人于2011年4月25日入职被申请人处,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到其下属的东圃水店(天河区东圃大马路XX街XXX号)处任送水工一职,为客户送XX桶装水。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 2014年2月27日,申请人在送水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被申请人不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 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贵委依法从快裁决! 此致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二、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从录用你开始工作的那天起,就与你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应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建立的一个佐证,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必然代表就没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因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就确立了。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现在是用人单位拒不承认与你存在劳动关系,而且又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时你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5月25日下发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写申请书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还有仲裁的理由以及事实,这样法院才会受理当事人的申请,还有劳动纠纷是比较特殊的,当事人必须经过仲裁,不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提起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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