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和重婚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你知道什么是非法同居吗?这主要是指男女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咋一听是不是觉得和重婚有点像,其实这二者还是有差别的。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就来告诉大家非法同居和重婚的区别有哪些。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非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二、非法同居与重婚有什么区别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之一,而重婚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夫多妻”和男尊女卑的丑恶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刑法》上也有特别的规定,《刑法》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条规定中,“同居”是违反《刑法》规定的,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知道非法同居属于民事行为,是受《民法通则》、《婚姻法》评价的,而重婚则是属于刑事犯罪,当然就应当由《刑法》进行评价。希望通过法律咨询网小编的介绍,大家能够准确的区分非法同居和重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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