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证处属于什么部门进行什么业务?
释义
    一、公证处属于哪个部门?
    1、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2、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3、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4、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现行公证法没规定公证处的性质,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是事业单位,还有些是合伙性质(试验阶段)。
    二、公证处有哪些业务?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根据上文对公证处部门职能的详细介绍,想必大家对公证处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公证处是依法设立、执行公证职能的一个部门,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公证处的主要职能,一般是办理各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公证、还有赋予各种债券文件法律效力等,在诉讼中常常使用到这个部门。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4: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