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年龄上有什么限制? |
释义 | 我们都知道,一个未成年或有行动障碍的成年人身边都应该有监护人,顾名思义,监护人主要职责是监督和陪护,从法律上来讲,监护人也会分几种,那么是谁都可以当监护人的么?监护人年龄上有限制吗?年龄过大的又可以作为监护人行使职责么? 一、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 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 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因此,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一般的情况来说就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及"罪责自负原则",刑法没有规定监护人要为其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监护人不可能因为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有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的规定,如果符合教唆犯的犯罪构成,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范围及选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 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兄、姐; 3.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没有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以及年龄大需要照顾的老人都需要监护人,而法律监护人又带有法律性质,所以作为监护人,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监护人年龄的前提下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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