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立法可行性来看,现有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为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制定提供了立法依据及其本土经验;学术研究及学术活动为立法提供了理论支撑;公众的理解及认同为立法提供了社会基础;国际公约及其国外立法为该法的制定提供了国际经验与参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分析。 据悉,该专家建议稿分为总则、行政干预、社会干预、民事干预、刑事干预、证据、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该建议稿突出了对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在民事保护令、证据方面都做了细致而富有创新的规定。 在专门召开的医疗干预家暴倡导座谈会上,与会的医疗专家、社会专家等提出应该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进行识别与救助的建议。 与会专家指出,遭受伤害后,家暴受害者因为各种原因可能首先去医院疗伤,因此,医务人员在为就诊的受暴者提供治疗的同时,可以为受暴者提供一定救助服务。“为更好地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心理支持、危险评估和转介救助服务,卫生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并出台对家暴受害者提供救助服务的规定。”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洪涛说。(本报记者于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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