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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通过审核后,还要去领什么证
释义
    一、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通过审核后,还要去领什么证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房屋抵押权注销手续
    房产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怎么办理
    (一)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二)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xx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 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三)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抵押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在柜台当场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给抵押人,其他注销材料由窗口的工作人员收存。
    三、抵押权到什么时候失效
    (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二)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
    若因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人应当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拆迁补偿款、赔偿金等)行使抵押权。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又没有相应的代位物的,抵押权消灭。
    (三)因法定期间届满而消灭。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四)因抵押权的行使而消灭。
    通过抵押物折价或拍卖等方式处理,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抵押权也消灭。
    (五)因抵押权人放弃而消灭。
    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是权利人的自由。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六)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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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