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分割财产的离婚协议怎么写 |
释义 | 一、不分割财产的离婚协议怎么写 1.双方的基本信息及离婚原因。 双方的基本信息是确定主体身份的需要,同时要在离婚协议中的开头写明结婚时间、有无子女、子女信息、离婚原因等内容。 2.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这一条没有什么好说的,既然双方都自愿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肯定是双方都同意的,表明自愿离婚时应有之义。 3.对子女抚养做出约定。 双方离婚后不可能再居住在一起,所以必须明确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另外还有子女抚养费是否要支付、支付时间、金额标准等。 4.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的探望权。 探望是保证子女身心健康的需要,以便子女获得均衡的父爱与母爱,所以要明确探望的时间、次数、地点、接送等详细内容。 5.对债权和债务有一致处理意见。 对外债权也是一项夫妻共同财产,将来债权归谁接收,怎么补偿等内容要明确。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明确约定由哪一方偿还,如果违约的处理。 6.明确制作日期、双方签字等内容。 二、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三、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能推翻吗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能够推翻,具体为: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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