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1、放纵走私犯罪的。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这里的累计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放纵走私的行为没有得到依法处理,那么,行为人每次放纵走私行为所致使国家损失的关税和其他的税款都应累计相加。相加到1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依法追究期刑事责任。 3、3次以上放纵走私或者1次放纵3起以上的走私行为的。 4、因收受贿赂而放纵走私的。 构成放纵走私罪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特征要件,否则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走私犯罪的;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3次以上放纵走私行为或者一次放纵3起以上走私行为的; 4、因收受贿赂而放纵走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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