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退房如何办理 |
释义 | 经济适用房退房退款吗 经济适用房退房是可以退款的。 1、退房条件分为约定条件以及法定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只要具备四个条件之一,业主就有权利提出退房;而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的售房广告、宣传资料如果有不实或虚假的说明、承诺,开发商将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但这并不代表购房者可以根据该项解释要求退房,也就是说符合约定条件的退房,前提必须以合同上是否注明为准。四种情况可以退房。 经济适用房退房如何办理 1、提交材料:经适房购房人到回购办提交以下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超标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和收据; 或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认书、物业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管道燃气入网安装费收据、购房发票或收据、银行抵押合同、回购款转入的开户名、开户行、转款账户。 2、身份审核:回购办根据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到该中心计划发展科查档,经核实无违规记录,现场填写递交《经济适用住房自愿申请政府回购审批表》或《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作价收回审批表》。 3、装修评估:如有装修,进行装修评估。 4、材料初审:经适房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回购的经适房现场查验。 5、住房局审核:初审后,递交住房局审批。 6、签订回购合同:经适房中心凭审批意见通知购房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合同》。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回购办与购房人到市产权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未办理房产证的,与开发商到产权中心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 7 、支付30%回购款: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后,将回执单交到回购办;回购办开具《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结清水、电、气、物业费通知书》给购房人,并收回购房款发票等资料原件。同时出具付款通知书,支付30%回购款给购房人。 8、45天内腾空并移交房屋:购房人在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之日起45天内,腾空并移交房屋。 9、支付70%回购款:经适房中心在收到房屋交接单,并确定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办结后,支付70%回购款给购房人。 以上就是经济适用房退房退款吗?经济适用房退房如何办理的相关介绍,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协议及缴款凭证到市住房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科办公室办理,退款时限根据开发建设单位财务流程而定,一般为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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