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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财产保全申请注意的问题,房产财产保全申请程序
释义
    一、房产财产保全申请注意的问题
    房产的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主要的问题包括以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法律网提醒您,在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在法院认为需要进行保全时,也会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二、房产财产保全申请程序
    房产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包括了以下的内容:
    1.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裁定与执行。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3.担保。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复议。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房产财产保全的解除原因
    房产财产保全中的解除原因主要如下: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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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