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诉讼不动产管辖怎么确定
释义   一、行政诉讼不动产管辖怎么确定
    不动产所在地与原、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和对不动产专属管辖的不同理解,现实中一些法院为了提高行政案件数,或因牵涉到与行政机关的某种关系,对只要是涉及不动产的行政纠纷,如果是在被告所在地就不理会专属管辖的规定,往往以“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立案审理。如果是在不动产所在地,则不管具体行政行为的客体或者产生行政纠纷的原因是否是不动产,一概以不动产专属管辖为由予以受理。
    
       二、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行为
    1、关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若干解释》第3条对抽象行政行为作了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内部行政行为
    《若干解释》第4条对内部行政行为作了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4、终局行政行为
    终局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民事调解行为和民事仲裁行为。
    7、行政指导行为。
    8、重复处理行为。
    9、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三、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不动产管辖怎么确定的相关问题解答内容,行政诉讼不动产管辖是如何确定的在上文已有详细说明。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