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案价值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案价值如何确定 盗窃罪的盗窃金额应这样计算:行为人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盗窃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盗窃罪的追诉时效 盗窃案件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因为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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