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借据怎么写才有效 |
释义 |
一、欠款借据怎么写才有效? 欠款借据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债人、借债金额、借债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应包括的内容有: 1、借债人和借贷人的法定全名。 2、借债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债时间时限,包括借债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债时限。 4、借债的息金,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债息金总额。 5、借债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借债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二、欠款借据格式范本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三、欠款借据的诉讼时效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欠款借据怎么写才有效的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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