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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推迟供货算合同诈骗吗
释义   一、推迟供货算合同诈骗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看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最关键时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时候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推迟供货说明行为人本身是有履行合同的意愿的,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及时履行而已。这种情况连民事欺诈也难以成立,应该是属于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给其造成的损失。
    因此,推迟供货不属于合同诈骗。在实务中这种行为相对来说比较好鉴别,比较难鉴别的是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行为。民事欺诈同样是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但民事欺诈同样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但主观故意,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二、合同诈骗常见形式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推迟供货算合同诈骗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推迟供货不属于合同诈骗。在实务中这种行为相对来说比较好鉴别,比较难鉴别的是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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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