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义务各是什么 |
释义 | 一、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义务各是什么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是: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拒绝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等。 承运人的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实行责任运输等。 二、运输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运输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的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虽然不会产生具体、有形的劳动成果,但却可以使旅客和托运人获得服务并从中受益。 2.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运输旅客或者货物,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3.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客运合同是诺成合同,因为该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货运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也有一些是实践合同。 4.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一般地,运输合同的条件是由承运人预先明确的,作为运输合同具体表现形式的客票、货运单或者提单也都是统一印制的,符合格式合同的特点。 三、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运输合同的纠纷起诉较为特殊,需要双方当事人确认好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