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经营损失要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拆迁经营损失要怎么赔偿 面对拆迁导致的经营损失,实际上并不存在“赔偿”的概念,而是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 1.这是因为拆迁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合法行为,对于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获得合理的补偿。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这种补偿的具体数额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因此,当面临拆迁时,受影响的经营主体应积极与拆迁部门协商,争取合理的补偿。 二、拆迁商铺如何补偿营业损失 法律网提醒,对于正在营业的商铺,拆迁时需同时考虑商铺所有权人和承租人的利益。 1.对商铺所有权人的补偿通常包括商铺本身的估价补偿以及因商铺出租而可能产生的租金损失补偿。 2.对商铺承租人的补偿则更为复杂,可能包括店面装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设备搬迁或重置的补偿以及货物出清损失的补偿等。 3.这些补偿项目旨在全面覆盖承租人在拆迁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项损失,确保其在拆迁后能够顺利恢复经营或寻求其他发展途径。 ![]() 三、侵权导致营业损失的赔偿原则 当侵权行为导致他人遭受营业损失时,赔偿的原则是依据权利人实际能够证明的损失进行赔偿。这要求受害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具体损失。 1.根据法律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或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对其主张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在侵权赔偿案件中,受害方需要积极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销售记录、客户反馈等,以证明其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营业损失。 3.若受害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赔偿请求,则可能面临赔偿请求无法得到支持的风险。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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