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土地动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沈阳土地动迁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1)征收林地、草地等农用地: 按临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4-6倍进行补偿。 (2)征收公共设施或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 按临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5-7倍进行补偿。 (3)征收空闲地、荒地及未利用地等土地: 按临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2-3倍进行补偿。 (4)征收集体晒场等生产用地: 按原土地的类别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5)安置补偿费: 被征收区域内农户若是实行异地安置,那么根据土地的级别,给予一次性的异地安置补偿费,相差一级,则按安置房屋的套型发放补助金,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分别补偿4000、5000、6000、7000元。相差两级以上的,加发一倍安置补偿费。 (6)征地片区的综合地价: ①其是以一般农用地为基准对象,是指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在2018年12月底,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表明沈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征收补偿标准按照通知执行。 ②通知中公布了沈阳市综合地价的标准和表格,其根据区域划分了征收地价,其每亩补偿费用从3.1万元-45万元不等,具体可以参考通知内的综和地价标准。 2、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2)青苗补偿费: 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 二、不予发放补偿金的情况: 1、未计征农业税的土地 对于被征收区域而言,若是征收地区的土地是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打谷场等等土地,其是不给予发放安置补助金的。 2、户口或是人不在拆迁地的 部分征收区域的农户会有临时的安置补助费,但若是户口或者是人不在被征收地,那么临时的安置补助费将不予发放,比如: (1)人在拆迁地居住,但是户口不在的; (2)户口在被征收地,但是人不在拆迁地居住的; (3)因入学等原因,将户口挂在拆迁地亲戚家,但是父母的户口不在拆迁地的。 3、抢栽抢建的 对于被征收区域的征地公告已经发布之日起,被征收区域是不可以进行抢栽抢建的行为的,对于这类抢栽的青苗或抢建的房屋,不予发放补偿金。 三、农村房屋动迁补偿是什么? 农村房屋动迁补偿就是指在征集土地整合资源的时候支付字符给村民的各种补偿金给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划档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按照平方米单价来计算的。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划档是以临时居住条件,每月予以补贴是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沈阳土地动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大家可以看得出来,对于房屋征收或者拆迁是有很多种方式的,我们大家日常生活中常常见到的无非就是拆迁,并伴随着巨额的拆迁款。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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