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的房屋遗产继承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遗产继承该如何办理 无房产证的房屋遗产继承方式是可以通过公证或者诉讼继承。继承人可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由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房产遗产继承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继承房屋遗产,所需的费用主要由继承权公证的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和契税这四个方面产生。公证费由房产评估价的百分之二来计算;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采用差额定律累计方式计算;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包括0.05%的合同印花税和一百块的登记费和五元的权证印花税;非法定继承人缴纳1.5%的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办理房产继承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的手续: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遗产继承的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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