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仲裁机构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一、仲裁机构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仲裁机构受理的纠纷范围
    1.各类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法院和仲裁机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与仲裁机构具有下列区别:
    1.处理机构不同;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3.申请时效不同;
    4.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5.公开审理不同;
    6.裁决终结制度不同;
    7.其他区别。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5: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