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死刑执行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死刑执行 在下列情况下,死刑应当停止执行: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二、死刑执行有哪些流程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 三、死刑一般在哪里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死刑一般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可以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在上述场所执行,并且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的七日内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