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一定都要到位吗 |
| 释义 | 一、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一定都要到位吗 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不一定都要到位。注册资本可以首到位20% ,另外的80%可以在2年分批到位。但是,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的资金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由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且应当对外公示。 二、公司注册资金和实缴资金在哪里查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打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找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点击进入,录入想要查询的公司名称,查询后可以进入信息栏,有注册资金和实际缴付额(也即实收资本)。 ![]() 三、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如下: 1.一人有限公司,公司注册最低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须一次到位。 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首批注册资本可先到位20%,其余2年内到位。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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