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司资产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挪用公司资产罪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3.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挪用资金罪的判刑要根据具体的情节和挪用的具体金额来确定。 1.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 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 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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