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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没有房产证的买卖
释义
    一、房子没有房产证的买卖
    房子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买卖。房屋产权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买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过户手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一旦买入该类房屋,因为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无法证明房屋归购买人所有,自身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
    无房产证的房屋指的是没有产权证明的房屋。比如:房主买了房屋,但还未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未办理权属登记和产权证等手续;违章建筑;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公租房等等。
    二、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何区别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有:
    1.针对的登记对象不同。土地证登记的对象为土地,而房产证登记的对象为商品房。
    2.概念不同。土地证仅仅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而房产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惟一合法凭证。
    3.性质不同。土地证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等。
    
    三、房产证遗失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证遗失补办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
    2.房产权属证明。
    3.遗失房产证具结书。
    4.查档材料需要加盖档案的查档专用章。
    5.房产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具体情况视房屋的性质等要提交不同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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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