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可以不给员工吗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可以不给员工吗 劳动合同不可以不给员工。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薪资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薪资是不合理的,同时也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三、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因为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网提醒,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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