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入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寻衅滋事罪批捕是谁决定的 1、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逮捕权由公、检、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在公、检、法机关之间,逮捕的权限是不同的,具有一定的分工。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具有批准逮捕权,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它无权自行逮捕。无论是决定逮捕还是批准逮捕,都由公安机关执行。 ![]() 二、寻衅滋事罪入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寻衅滋事罪最轻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是一个“口袋罪”,就是说它的内容比较宽泛而且使用了“随意”、“任意”、“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等需要价值判断的表述,所以司法机关对本罪的认定比较困难。一般来说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 “比较轻”我不知道是指寻衅滋事行为本身比较轻,还是构成寻衅滋事罪后的罪行比较轻, 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寻衅滋事罪入罪数额标准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对于寻衅滋事这种行为来说,不能因为寻衅滋事,他的罪行比较轻微,就不去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