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孩被陌生男亲醒,猥亵罪是怎么构成的 |
释义 | 近日太原开往南京K374次列车,大四女生卞小姐从睡梦中惊醒,看到一陌生男子正在亲她的嘴唇。卞小姐立即报警。男子贾某对自己猥亵事实供认不讳,称卞小姐“长得漂亮,像我前女友。”贾某被行政拘留5日。今天来看看女孩被陌生男亲醒,猥亵罪是怎么构成的及相关问题。 一、女孩被陌生男亲醒,猥亵罪是怎么构成的 ![]()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二、猥亵罪的方法是怎样的 1、暴力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 2、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3、其他手段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刺激等方法对他人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他人进行猥亵等等。 三、猥亵罪是如何认定的 1、猥亵罪的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猥亵罪与侮辱罪 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3、非直接身体接触与猥亵罪 非直接身体接触猥亵行为也可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2018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办案指导。该批指导案例分别是骆某猥亵儿童案,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以及于某虐待案。在骆某猥亵儿童案中,被告人骆某以虚假身份在QQ聊天中对13岁女童小羽进行威胁恐吓,迫使其自拍裸体图片传送给其观看。办理该案过程中,审判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认定骆某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该指导案例进一步明确了通过网络通讯工具,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可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 看到这里,法律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猥亵罪的认定并不仅仅只是要接触才会构成,只要触发了相关条件就是会构成其罪的。好了以上就是女孩被陌生男亲醒,猥亵罪是怎么构成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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