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车辆是否都要扣留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车辆是否都要扣留 首先,发生事故后,交警勘查现场,然后就可以扣押肇事车辆,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后,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但是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扣留机动车。 当然也有必须扣留激动(机动)车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通事故车辆扣留的最长时间 车出事故交警有权扣留车辆一般情况为33天。只要对方的车辆有合法手续就跑不了,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是说事故就处理完了,而是确认了事故是他的责任,他要付相应的医药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三、交通事故责任车辆维修费谁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车辆维修费按照责任的大小来确定到底由谁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车辆是否都要扣留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涉案车辆一般都会按规定扣留在进行取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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