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女方没有生活来源,男方就有扶助女方的法定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扶助配偶,女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助义务时,需要扶助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于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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