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残疾人就业
释义

残疾人就业

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公民参加社会劳动。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劳动权利。1982年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为了帮助残疾人就业,国家和社会举办了大量福利企业。对残疾人就业给予特殊照顾。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第29条规定:“国家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工疗机构、按摩医疗机构和其他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1989年8月17日民政部、劳动部、卫生部、中国残疾职工联合会发布)也规定:“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应充分考虑残疾人员的特殊情况,扬长避短,合理使用;必须坚持就近招用的原则。”除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以外,国家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也吸收部分残疾人就业,并鼓励残疾人个体开业。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