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行纪合同算间接代理吗 |
释义 |
一、我国的行纪合同算间接代理吗 我国的行纪合同不算间接代理。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 2.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 3.定性不同。 二、行纪合同是哪种合同合同 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和双务合同。具体如下: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三、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法律网提醒您,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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