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适合签劳务合同 |
释义 |
一、哪些人适合签劳务合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签订劳务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有: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点,这是违反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6.社会保险约定。 7.不要签空白合同。 三、签劳务合同被辞退可以找用工单位补偿吗 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工作年限,有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根据您每月的工资单上数额计算。 3.获得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网提醒,也就是说,公司未经得您同意,擅自办理退工手续。 您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擅自帮您办理了退工手续,您可要求双倍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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