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怎么证明使用不使用 |
释义 | 一、商标怎么证明使用不使用 1、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发票、付款凭证、财务证明、税务证明、公证合同等证明,最好为原件。 2、第三方证明材料,如发票上面显示的商品名称与商标名称具有一致性,如果只有产品通用名称的,可以通过交易合同以及产品照片等辅以佐证。 3、使用证据需证明确保商标使用在指定的商品上,或关联商标在指定的类似商品上进行了使用。 4、广告宣传也是可以很好证明商标使用行为。广告宣传证据包括:报纸、杂志等出版物广告,出具包含了商标信息的报纸、杂志等页面信息,可以直接证明商标的使用。 除此之外,提供撤三的使用证据有具体的时间要求,需要提供从被提起撤销当日起往回推三年的这段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才是有效的。 ![]() 二、什么是商标使用 商标使用,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以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三、商标的使用和撤销 商标法第四十四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如果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即法律适用),该注册商标就可能被撤销。所以,商标的法律使用在商标的法律保护中具有重要意义。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所以,商标的法律使用包括商标的实际使用和“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等情形。 以上是一篇关于“商标怎么证明使用不使用”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商标使用应该如何证明,还有商标使用的概念以及商标使用的使用和撤销。此外,为了避免引起不要的纠纷,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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