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占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后果 |
释义 | (一)须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所谓“所有的意思”非指效果意思,仅指发现无主的动产并占为己有,即有将占有的动产归于自己管领支配的意识即可。换言之,事实上有与所有人处于同一支配地位的意思。 (二)占有的标的须为无主物。所谓无主物,罗马法认为是指现在没有或过去从来没有过一个所有人的物件,前者如抛弃的动产,后者如第一次捕猎的动物。有主物不能因先占取得,例如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都是有主物,只是暂时所有人不明。但原物主抛弃物可成为先占的标的。 (三)占有的无主物须为动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现代法制下,各国大多不承认土地等不动产可基于先占而取得,只有动产可基于先占而取得,但也并非所有的动产,也有例外,如尸体、国家珍贵文物、动植物等禁止流通物不得先占而取得。另外,先占取得只适用于法律对于无主动产的归属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如:1、《民法通则》第79条第1款: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但考虑国情及国民的素质,应规定,对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但价值不大的,也可归先占者所有。2、《继承法》第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3、《文物保护法》第4条: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文物,以及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均属于国家所有。 至于先占的法律后果,通说主张有二:一是先占人具备上述要件的,可取得无主物的所有权。如打措、捕鱼、采集药材、捡垃圾等,均可依先占而取得所有权。二是先占的取得,非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属于原始取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