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期间的起算规定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关于期间的起算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期间的起算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1.如果是按年、月、日计算期间,开始的当日不计入期间,而是从下一日开始计算。 2.按照小时计算期间时,应当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明确期间的起算方式,避免因理解不同而产生的争议。 《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二、节假日影响计算期间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如果是节假日,那么节假日后的第一日即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这里的节假日指的是法定节假日,如星期日、国庆节等。 1.如果期间本应在10月1日届满,但由于10月1日和2日是法定国庆假日,那么10月3日将被视为期间届满日。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节假日不在期间的最后一日,而是在期间的中间,那么该节假日仍应计算在期间之内。 3.无论是法定期间还是指定期间,都不包括在途期间。也就是说,诉讼文书在期限届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三、诉讼期间的计算方法 在计算诉讼期间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计算单位: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为单位计算。 具体的计算单位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而定,如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的裁定时间以小时为单位,送达起诉状副本的时间以日为单位等。 2.期间的开始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例如,如果一个案件在5月1日立案,那么期间从5月2日开始计算。 3.期间的截止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这确保了当事人在节假日期间不会因无法及时行使权利而丧失法律保护。 4.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这意味着,只要诉讼文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寄出,即使在途中花费了一定的时间,也不会影响期间的计算。确定期满前是否交邮,应以邮局的邮戳为准。 你对期间计算还有疑问吗?赶紧在法律网上提问,法律小助手随时为你解答,让你的权益得到最佳保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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