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 监护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在《民法典》中有所规定。当监护权纠纷发生时,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介入进行调解,并指定监护人。 1.《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法定监护人指定 在法定监护人指定方面,首先应当明确哪些人可以成为监护人。 1.对于未成年人: (1)其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 (2)若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则按照以下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对于精神病人: 其法定监护人则按照以下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若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4.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三、指定监护人争议解决 1.在指定监护人争议解决方面,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这一过程中,调解是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 2.若调解不成,则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3.此外,当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时,他们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承担。被委托的人即为委托监护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情形下,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若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监护这一法律概念是为了保护民事行为能力不全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立的。通过明确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以及监护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确保被监护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 了解了监护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您是否对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阅读或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全面的法律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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