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扶养人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一、被扶养人范围是什么 1、被扶养人不限于受死者生前扶养的卑亲属 被扶养人包括所有与死者生前有扶养关系的卑亲属和尊亲属。只要与死者生前有扶养关系,均可视为被扶养人,这里的扶养关系是概括的概念,包括我国民法中的赡养、抚养、扶养三种法律关系,不可单纯理解为只有平辈份亲属的扶养关系。 2、被扶养人是否限于与死者有法定扶养关系的权利人 对此,立法例有两种:一种是德国式,法律规定限于“被害人对于第三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者”;另一种是原苏联式,法律规定“由死者扶养的或者在死者生前有权要求死者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 ![]() 二、“无独立经济能力”是指 1、未成年,即不满十八岁。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具体为男性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经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证实没有劳动能力,经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支付 在实践中,抚养人生活费的支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支付;另一种是定期金支付。定期金赔偿就是判决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被抚养人存活几年,就赔偿几年,这种做法对双方来说比较合理但是定期金赔偿对于受害人家属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最主要的一点是赔偿义务人是否一直有给付能力。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通常采用一次性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被扶养人范围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被抚养的人在经过劳动力鉴定,证明没有劳动力,经过村民委会证明没有生活来源。以上有小编整理的详细的资料。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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