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宅基地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遗赠宅基地如何维权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也就是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有一些简便易行的方式向其他法定继承人做出自己的意思表示,比如发短信、微信或者发函声明接受遗赠,并保存好证据,协商一致后办理遗产的继承过户。 ![]()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遗赠的吗 农村房屋继承问题: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农村宅基地问题: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集体组织按“一户一基”的法律规定,划拨给本村农户的建房用地。村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可分的原创,房主去世后,房屋由继承人继承,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如继承人要出让该房屋,因涉及到宅基地问题,需要经过村集体组织同意 三、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1、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以买卖。 2、针对部分试点地区可以暂时调整《物权法》中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规定,在试点地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可以在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要求地方严格限制宅基地申请条件、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并且明确提出“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仍然是不允许宅基地的自由买卖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依然需要经过严格行政审批,使用全获得人依然有严格的条件限定:必须是集体成员、遵循一户一宅分配原则。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遗赠宅基地如何维权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有一些简便易行的方式向其他法定继承人做出自己的意思表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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