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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外收养制度
释义
    设置试养期:所谓“试养期”是指收养人在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后,收养登记机关应该对收养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如初步确认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后,即可准予收养人和被收养人进入“试收养期”。现代国际社会的收养法一般规定了试养期,通常为六个月到一年。
    设立不完全收养制度:不完全收养是完全收养的对称,又称简单收养或单纯收养,是指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间仍保留一定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丧失亲子关系。既可使无子女老人享有天伦之乐,又可使成年人被收养后继续与生父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利于收养关系的建立。
    严格收养程序,关注孤儿心理健康:在美国,收养孤儿接受收养前调查是必不可少步骤。家庭调查涵盖以下内容:对收养人进行采访;采访收养人家庭中的其他成人成员;对收养人及其他成人成员的身体、精神、情感能力进行事实评估;对收养人财政状况进行细节描述,包括收入、债务、消费等;对收养人住房条件进行细致描述;收养人家庭中每个成员的犯罪史等。此外,美国收养机构会推出“如何做好养父母”的培训,为收养人打下必要的心理基础。
    孤儿可以被二次收养: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规定,申请人并未亲眼见到过孤儿的,仍有机会收养,但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声明,必须同意孤儿可以被二次收养。也就是说,监管机构如果发现收养人违反了自己的收养承诺,被收养的孤儿受了委屈,监管机构将强制收养人放弃收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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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9: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