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职务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不论是谁都是会犯错,就算是国家也不例外,毕竟为国家的也是人,但是因国家权力所造成的侵权行为与一般的侵权行为不同,职务侵权行为是比较特别的。那么什么是“职务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该如何处理?以下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答案。 一、什么是职务侵权行为 所谓职务侵权,是指在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以国家的名义,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才为执行职务的行为;只有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才为职务侵权行为。由于职务侵权是在行使国家权力中发生的侵权行为,行为人与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非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因而它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属于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谓职务侵权行为是指职务行为的实施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职务行为。 ![]() 二、职务侵权行为该如何处理 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三、职务侵权的归责依据 探寻侵权型职务行为的归责依据,其要义在于确定侵权型职务行为的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对此,本文认为需要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 侵权法层次 从一般侵权法层面来看,即对第三人而言,就侵权行为本身来说(暂时抛开该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应该适用侵权法的何种归责原则来救济受到损害的第三人。 外部责任 从侵权型职务行为的外部责任来看,即对第三人而言,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侵权型职务行为制度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解释:第一,对于负职人为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授职人直接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法人具有侵权行为能力,同理,合伙、独资企业等其他组织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也应视为组织自身的行为,由授职人直接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对于负职人为除代表人以外的其他职务行为,应依雇主责任制度来确定由谁对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在上述情况下,若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应从其规定。 内部责任 从侵权型职务行为的内部责任来看,授职人与负职人之间的内部责任承担的依据,侵权型职务行为制度亦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解释:第一,当负职人为代表人时,由于代表人的行为直接被视为法人的行为,代表人的人格为法人所吸收,一般授职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当负职人为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时,负职人具有独立人格,负职人与授职人之间的责任划分应依据雇主责任来确定。在上述情况下,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双方有特别约定时,从其规定或约定。 职务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职务侵权行为以及职务侵权行为该如何处理,还介绍了职务侵权行为的归责依据等。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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